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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包装装潢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审核(内资)
法律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九条,设立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设立专门从事名片印刷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审批类型: 许可类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办理条件:  
办理程序: 窗口初审—领导审核—转报办结
申请材料:
变更法定代表人需附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变更地址需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上土地行政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提供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上土地行政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土地部门的红公章)一式二份;变更企业名称需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二份;变更企业性质须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企业章程或合伙协议一式二份。 
变更前《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场地证明一式二份(面积600平方米以上,需提供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上土地行政部门出具的土地产权证明复印件,如果提供租赁合同协议书的,需再提供出租方提供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上土地行政部门出具的土地产权证明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土地部门的红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入资资金凭证复印件一式二份,复印件需盖有出具单位的红公章。(注册资金150万元以上) 
企业变更登记项目申报材料 
企业变更申请表一式二份。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复印件一式二份 
企业章程一式二份 
设备清单一式二份(须提供设备的名称、型号、产地等) 
设立企业申报材料(A4纸,左侧装订。提供复印件的,法定代表人需在复印件上标明“与原件相符”并签名或盖章。) 
向省新闻出版局提供申请书二份。申请书上标明申请单位、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场地面积、申请经营范围等。 
印刷企业登记表一式三份 
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二份 
申请表格: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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