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体局,各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根据闽文市[2011]174号《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开展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巡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配合省厅的巡查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检对象,我市现有省级文化产业示范企业、单位:
(一)漳州天福茶业有限公司(漳浦县)
(二)漳州龙佳生态温泉山庄(龙海市)
(三)南靖万利达科技有限公司(南靖县)
(四)漳州市华玉石业有限公司(华安县)
(五)钰丰乐器(福建)有限公司(南靖县)
(六)福建土楼(南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南靖县)
(七)龙海市华亚工艺有限公司(龙海市)
(八)漳州顺德文化艺术品有限公司(芗城区)
(九)云霄节能光电产业园(云霄县)
二、巡检内容:(1)示范基地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变更、企业规模、经济性质、经营状况、人力资源结构等;(2)示范基地效益情况,主要是近两年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示范基地的主要特点、亮点及在本行业的示范作用;(4)示范基地在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和政策建议;(5)示范基地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6)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巡检方式:各县(市、区)文体局接通知后,组织对各自辖区内的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进行自检。并填写《□□县(市、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联系表》汇同巡检报告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9月1日报市文化与出版局文化产业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省厅。
附:《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开展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巡查工作的通知》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联系人:林瑞红 电话:2030762)